各分工会:
2016年,广大会员在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积极投身学院的教育教学发展中去,为学院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。为树立典型、激励先进,经院工会委员会研究并报请主管领导批准,决定年终评选表彰“优秀工会积极分子”、“优秀工会工作者”和“先进分工会”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先进分工会的评选
1、评选办法
首先由分工会推荐,再由工会委员会研究评定出获奖单位,报院党委审定。
2、评选条件
⑴分工会自身建设好,会员整体素质高,无违规、违纪现象。
⑵紧密结合本部门工作,积极开展各种竞赛活动,活动经常化、多样化,活动有记录。
⑶职工小家建设成绩突出,群众工作室工作开展有序。
⑷收缴会费及时准确。
⑸积极完成院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。
⑹小组工会经费开支的帐据清楚、完整、规范。
3、评选名额
“先进分工会”评选名额为7个。
二、优秀工会工作者的评选
1、评选办法
首先由分工会推荐,推荐范围为各分工会主席、分工会委员、第一届工会委员会委员,再由工会委员会研究评定出获奖名单,报院党委审定。
2、评选条件
⑴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,集体荣誉感强。
⑵爱岗敬业,在本职工作中业绩突出。
⑶紧密结合本部门工作,积极组织会员开展竞赛活动。
⑷分工会职工小家建设成绩突出,群众工作开展有序。
⑸积极完成院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。
3、评选名额
“优秀工会工作者”评选名额为10名。
二、优秀工会积极分子评选
1、评选办法
各分工会要在系部、部门党总支、党支部领导下召开会议,在做好会员个人总结的基础上进行,同时注重其在学院教学、科研、管理与服务工作中的表现及参加工会活动的情况,由分工会择优推荐。根据各组推荐名单,工会委员会研究后报党委审定。
2、评选条件
⑴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,集体荣誉感强。
⑵爱岗敬业,在本职工作中业绩突出。
⑶认真履行会员义务,积极参与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。
3.评选名额
院工会按会员数15%的比例分配下达各分工会评选名额(详见附表)。
三、评选要求
各分工会评选优秀工会积极分子、优秀工会工作者、先进分工会推荐结果于12月16日前上报院工会。
2016年12月1日
附: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名额分配表
附件
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名额分配表
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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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额
|
|
单位
|
名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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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一分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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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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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系分工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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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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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二分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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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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数计系分工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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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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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三分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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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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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环系分工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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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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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四分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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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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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化系分工会
|
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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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五分会
|
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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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技系分工会
|
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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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馆分工会
|
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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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理系分工会
|
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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思政部分工会
|
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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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系分工会
|
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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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系分工会
|
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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音乐系分工会
|
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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历史系分工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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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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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术系分工会
|
8
|
外语系分工会
|
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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体育系分工会
|
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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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法系分工会
|
4
|
合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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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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