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转发保工办发【2015】33号《关于做好“职工互助一日捐”活动专项医疗救助摸底工作的通知》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15-11-11 点击数:

 

关于转发保工办发【201533
《关于做好“职工互助一日捐”活动专项医疗救助摸底工作的通知》的通知
 
各分工会:
现将保工办发【201533号文件《关于做好“职工互助一日捐”活动专项医疗救助摸底工作的通知》转发给你们。请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位会员,有符合文件要求的人员,将文件要求准备的材料于2015124日前报院工会。
 
 
 
保定学院工会
2015.11.9
 
 
 
后附:保工办发【201533号文件
 
 
 
 
保工办发2015〕33
 
各产业(局)工会,直属基层工会:
为充分发挥“职工互助一日捐”活动资金效用,进一步扩大活动救助面和影响力,根据省总工会《河北省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管理办法》(冀工发2015〕12)等文件精神,经市总工会研究决定,使用市总本级管理的“职工互助一日捐”部分结余资金,对市本级捐款职工(含父母)开展一次专项医疗救助活动。现将救助摸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专项医疗救助人员患病情况的摸底范围
此次专项医疗救助活动摸底对象为市总工会本级直管产业、局及直属基层工会捐款职工,共分两类。
一是市本级2014年至2015年期间“职工互助一日捐”活动捐款职工父母患大病情况。捐款职工的直系父母(不包括岳父母、公婆)在2014、2015年度内首次患十五种重大疾病的(两名以上捐款职工同为一患大病父母的,自行确定1名职工申请救助;父母是捐款职工,并因患大病救助过的,不再申请救助)。十五种重大疾病名称见往年细则。
二是市本级2010年7月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患重大疾病的捐款职工。此类职工各单位不再摸底统计。
二、专项医疗救助摸底工作的申报程序
各产业、局、直属基层工会根据通知要求,在本单位进行宣传摸底,经基层工会初审,符合以上摸底范围的,由基层单位工会帮助捐款职工组织申报材料一份,并将所属基层工会情况登记汇总后(填写附表1),统一报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。捐款职工个人的申报材料包括:捐款职工父母救助金审批表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、患病父母身份证复印件、单位工会出具的捐款职工与直系父母的关系证明、患病父母住院首诊病例医院诊断证明。以上材料上报后不再退还。
三、资金来源及救助标准
本次专项医疗救助活动资金来源为:市总本级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结余资金。以上两类人员的救助标准由市总工会根据救助人数、资金量和《细则》合理确定。
四、工作要求
一是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救助摸底工作,在职工中进行广泛宣传,做到人人皆知,使符合条件的职工得到及时救助,进一步扩大“职工互助一日捐”活动的影响力。
二是认真组织,明确专门人员负责摸底工作,不留死角,不遗漏一名符合救助条件的职工。要帮助职工组织好相关申报材料,统计、核实汇总好活动总体情况,按规定时间上报。本次专项救助摸底工作截止时间为:2015年12月10日,逾期不再受理。联系人:常会安,电话:3100721。此通知在市总工会网站上予以公告。
附件:
1、2014至2015年度“一日捐”活动捐款职工患病父母专项救助统计表
2、2014至2015年度“一日捐”活动捐款职工父母专项救助审批表
 
 
保定市总工会办公室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5115 
 
注:十五种重大疾病
1、        是指恶性肿瘤;
2、        慢性肾功能衰竭—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;
3、        再生障碍性贫血;
4、        急性心肌梗塞;
5、        心脏瓣膜置换术—须开胸手术;
6、        脑中风后遗症—永久性的功能障碍;
7、        颅内肿瘤手术—须开颅手术或放射治疗;
8、        重大器官移植术—须异体移植术;
9、        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—永久性的功能障碍;
10、 主动脉手术—须开胸或开腹手术;
11、 冠状动脉搭桥术;
12、 良性脑肿瘤;
13、 全身性重症肌无力;
14、 慢性呼吸功能衰竭;
15、 系统性红斑狼疮-Ⅲ型或以上狼疮性肾炎。
 

Copyright ◎ 2014 保定学院网络信息管理中心 版权所有  地址: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东路3027号 邮编:071000 E-Mail:bdu@bdu.edu.c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