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分工会:
根据《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“救助困难职工一日捐”活动的通知》(办字〔2009〕101号)《河北省总工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职工互助一日捐活动的通知》及《关于开展第十期“职工互助一日捐”活动的通知》(保工办发【2021】18号)文件要求,从即日起开展“职工互助一日捐”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目的
通过开展“职工互助一日捐”活动,多渠道筹集帮扶救助资金,帮助困难职工解决面临的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,让困难职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,共建和谐校园。
二、参与对象和交费标准
我校在岗职工,均可由所在基层分工会统一组织参加本活动。本期活动互助金缴纳标准为: 50元/人。
三、工作要求
(一)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,在会员中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,争取使人人都参与到这次互助活动中来,各分工会参与职工要达到职工总数的80% 以上,对职工参与率不达标的单位,不能评选为模范职工小家。
(二)各分工会要认真学习省市总工会有关文件,并将文件精神及时传达给教职工,并提醒符合救助条件的受助教职工及时按程序申请救助,缓解家庭困难。
(三)请各分工会于2021年5月31日前将纸质《保定市“职工互助一日捐”活动参与职工登记表》(加盖单位公章,详见附件)交校财务处,电子版发送办公系统院工会邮箱。请通过电子转账方式将捐款一次性转入学校工会账户,汇款时备注里写清分工会名称和捐款人数(账户名:保定学院工会委员会,账号:0409001209264007231)。各分工会主席在转交捐款时务必收齐后一次性电子转账,以避免统计错误。
附:保工办发【2021】18号《关于开展第十期“职工互助一日捐”活动的通知》
校工会
2021年5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