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定学院工会委员会关于评选2022年度“优秀工会工作者”“优秀工会积极分子”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23-02-24 点击数:


各分工会:

2022年,在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正确领导下,各分工会认真履行职责,强化政治性、先进性和群众性,团结动员广大教职工和工会会员充分发挥主人翁精神,尤其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,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部署下,广大教职员工齐心协力,共克时艰。为表扬先进、树立典型,经研究并报请校领导批准,决定评选“优秀工会工作者”和“优秀工会积极分子”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优秀工会工作者的评选

1、评选办法和名额

由各分工会推荐,推荐范围为全校专兼职工会干部(校工会委员和经审委员、分工会主席、分工会委员),再由工会委员会研究,报校党委审定。

根据省总工会规定的10%以内比例,评选名额8名。

2、评选条件

⑴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,集体荣誉感强。

⑵爱岗敬业,群众基础好,群众观念强,在本职工作中业绩突出。

⑶紧密结合本部门工作,积极组织会员开展活动。

⑷分工会职工小家建设成绩突出,群众工作开展有序。

二、优秀工会积极分子评选

1、评选办法和名额

各分工会要在各学院、部门党总支(支部)领导下进行评选。在做好会员个人总结的基础上进行,同时注重其在教学、科研、管理与服务工作中的表现及参加工会活动的情况,择优推荐。校工会委员会研究后报校党委审定。

根据省总工会规定的按会员数5%的比例,评选名额60名(详见附表)。

2、评选条件

⑴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,集体荣誉感强。

⑵爱岗敬业,群众基础好,在本职工作中业绩突出。

⑶认真履行会员义务,积极参与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。

三、评选要求

各分工会评选、推荐优秀工会积极分子、优秀工会工作者推荐结果于33日前报校工会。

 

附: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名额分配表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3224

 

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名额分配表

 

单位

名额

 

单位

名额

机关一分工会

2

经济管理学院

分工会

3

机关二分工会

2

数据科学与软件工程学院分工会

2

机关三分工会

4

地理与旅游学院分工会

2

机关四分工会

6

生物化工与环境工程学院分工会

3

机关五分工会

3

信息工程学院

分工会

3

图书馆分工会

2

汽车与电子工程学院

分工会

2

马克思主义学院

3

教师教育学院

分工会

3

文学院分工会

3

音乐舞蹈学院

分工会

4

文物与博物馆学院分工会

2

美术与设计学院分工会

3

外语教育与国际商务学院分工会

4

体育学院分工会

3

人工智能学院分工会

1

合计

60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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